行政区划(镇/村):清水镇黄安村
区级及以上称号: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
占地面积:50平方米
代表性人物和事件:昌宛专署党校
遗产保护
旧址为两进四合院,目前仅有挂牌,门楼和院落建筑全部翻新,有村民居住。院外有遗存的过街楼,有历史感。
传承利用
保护原址,腾退现有居民异地安置,建设旧址陈列馆,布置展品及介绍,宣传昌宛专署党校的历史和作用
纪念活动提升
联合昌宛专署及塔河等村举办红色文化节
环境整治提升
恢复旧址的原有建筑风格,保护好原有的过街楼等历史建筑和村内古民居。村口及主要道路设置旧址指示牌和位置图,方便来访者参观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