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(镇/村):清水镇黄安村
区级称号: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文物保护单位
占地面积:210平方米
代表性人物和事件:昌宛专署(晋察冀边区四专署)负责冀热察军区财政统一收支。
遗产保护
专署为二进不规则四合院,坐北朝南,门头沟区文物局2001年立碑,目前一个院落空置,另一个院落有人居住。门楼原状保护较好,没有展品介绍及讲解。前院内房屋为硬山大脊。后院房屋为新建。
传承利用
保护现有门楼和影壁等历史文物,在空置院落设置与该时期革命历史人物有关的展品和介绍,宣传昌宛专署设置的背景、意义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,以便参观学习、扩大影响。
纪念活动提升
联合塔河、杜家庄等村落举办红色文化节
环境整治提升
尽可能实现旧址内现有居民的腾退,以保护文物的完整性。有条件的情况下恢复旧址建筑及院落的原貌。村内进行下水道治理。